继续教育学时申报通知
按照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社〔2018〕9号)
“截止2019年1月8日将不再收取补学以往年度课程的费用,请学员在2019年1月10日之前抓紧时间完成课程,2019年1月10日之后将不再上传补学课程的学时。”